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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不辍 本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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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是不同意的,但是没什么用,明明那个时候我也考上了清北,比陆谦泽的前途还要光明璀璨。

    可他们非但不会觉得我是他们的骄傲,甚至都不会在意。

    更别说是考虑我在那种精神病院要怎么熬。

    还有脸上这道疤,更好似在时时刻刻提醒我,不管我做什么,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在这一家人眼里都是活该!

    我攥紧拳头,将这些压抑的过往从脑海里剔除。

    在看着眼前的几人,皆是一脸不满的样子。

    我忍不住冷笑。

    「明天我不会出现的。」

    「祝你们订婚快乐!」

    所有人都意外的看着我,显然很是不敢置信。

    我出了客厅往自己的地下室走去,下雪了,雪花落在肩上很重很重,如同此刻的心情一样。

    沈傲雪追了出来,她将手里的戒指再次塞给我。

    我当着她的面打开戒指盒子,里面的戒指和陆谦泽今晚带的那个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的钻戒,沈小姐是想表达什么呢?」

    不等她开口,追出来的陆谦泽有些自责的解释。

    「对不起啊,大哥,都怪我不好,明天订婚宴本来就仓促,来不及定制两对婚戒,所以就先找了个仿制品。」

    「不过大哥放心,等后面我会把手上的戒指摘下来给大哥的。」

    瞧,多讽刺啊,他们两个人手上戴着婚戒,给我一个讽刺的仿制品,还要膈应人似的说上一句爱我。

    沈傲雪着急解释,「远洲,等后面我重新设计一对婚戒......」

    我没有再给她说下去的机会,直接离开。

    明天就是离开的日子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简单收拾了一番自己的东西。

    说是收拾,其实也就是望着这偌大的地下室发呆罢了。

    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收拾。

    这里从来都不是可以能让我安心住下来的家,我除了一部手机,一个破旧的日记本,一把吉他以外什么都没有。

    以前上学的时候,还有很多书籍资料,那些书籍资料的钱都是我挤出时间去兼职赚来的。

    等那些资料不用了以后,我都会拿到旧书市场去回收换点生活费。

    整个京海谁都知道陆家沈家是商业世家,有着子孙后代都花不完的钱,但我做出陆家的儿子,从来没有得到过一笔生活费。

    不管上初中还是大学,都没有。

    我记得最清的是陆谦泽和陆娇娇每年的生日宴都将近要花掉二百多万。

    更别提上学时,陆谦泽跟人炫耀爸妈随手给他买的一支钢笔都是上百万的。

    在那样耀眼的对比下,我手里20块的钢笔也在时刻提醒着我,我跟这个豪门陆家,格格不入。

    不过好在,终于要离开了。

    我翻出以前用剩的中性笔,在那本破旧的日记本上继续写的日记。

    我没有朋友可以聊天,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都一样。

    所以我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这些日子就连我在精神病院时的一些经历都记了下来。

    我走了以后,这间地下室估计都不会有人进来。

    就算有也只会是偶尔来打扫的保洁。

    这本充满压抑和窒息的日记本,没有一处让我开心且又值得留恋的回忆,所以我不打算带走了。

    就好像日记本里多次出现的父母,妹妹,沈傲雪我都不要了一样。

    我在睡不着的时间里,写下了跟他们道别的话,哪怕我知道,他们不一定能看到,但还是写了。

    就当跟过去告别了。

    等合上日记本就已经是深夜,准备入睡时,手机响了好几下。

    是沈傲雪发来的信息,这么晚了她还没睡,在给我发信息解释今天的事。

    「远洲,今天谢谢你的理解。」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不好受,但是谦泽曾经救过我的命,在我患白血病那一年,是他给我捐了骨髓,如今看他这个样子,我真的没办法坐视不理。」

    「他救过我,所以我不得不去报答他,哪怕这次你不同意,你再怎么生气,我都必须去跟他完成订婚宴。」

    「至于我们以后我再给你道歉。」

    我看着她发来的信息,眼眶又不争气的红了。

    当初明明是我救的她啊,这两年因为捐完骨髓,身体一天比一天差劲的人也是我。

    可在她眼中走进好事的人怎么就成了陆谦泽呢?

    或许是因为不甘心吧,我还是没忍住编辑了信息过去。

    「傲雪,当年给你捐骨髓的人是我。」

    只是发完我又后悔了,这明明就是真相,曾经将我送进精神病院前,我也亲口跟她说过。

    可是当时她就不信,反倒冷着脸,用一种失望至极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随即头也不回的离开。

    这次说了又能怎么样呢?她不会信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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