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第111章</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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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救了江遇,江遇按照她的引导做出补偿,而不是像原著中那样,没有和原女主有过多接触,于是伤好的差不多以后就离开了,除了留下一块值钱的玉和人情,没有任何其他的补偿。
苏宸不得已,只能把救了江遇,而江遇给了一大笔银子做补偿的事情告诉苏母。
“一百两?太多了吧!”
苏母听完之后很惊讶,没想到人家给这么多诊金 ,出手这么大方。
直接就解决了苏璟没有盘缠科考的问题。
“一开始人家给的二百两,但是二哥没要,他觉得不值这么多。”苏宸继续解释。
“你二哥做的是对的,虽然咱们救了人家的命,可也不能挟恩以报,不过这事儿我还得问问你爹的意思,你先去等着,我把手上的活儿做完再同你细说。”
苏母是个很负责的人,就算是她突然暴富了,可是该她做的事她不会偷懒不做。
苏宸乖乖的去等着,等到苏父都下工了,吃过午饭,才拉着他和苏母继续说事。
苏父的反应和苏母一样,都以为突然叫自己回去是家里出了事。
苏宸又把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还特意说明了这是苏莞的孝心。
这让夫妇两听完以后也有些惭愧,他们没有养过亲女,甚至在她回来的第二天就走了,根本没顾及她的感受。
没有过任何感情基础,所以她们也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去表达自己对女儿的喜欢。
突然之间接到消息说养了十几年的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任谁也无法立马接受。
但是,苏莞没有生气,还这么挂念他们,对哥哥们好,对家里的事也是掏心掏肺,这样的好孩子,还有什么话可说?
其实原著里,他们不是因为感情淡就不喜欢她,只是感情需要慢慢培养,但是原主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她很嫌弃他们是个农村人,没文化,还天天和泥巴打交道,也没有品味,时常言语嘲讽,付之行动的嫌弃他们,打击他们。
很多时候,看在亲生的份上都忍了,可是后面涉及陷害,人命,德行品格,他们又怎么帮她说话,包庇她呢?
天子犯法都要与庶民同罪,何况她一个本就犯了大错的人?
你看,如今的苏莞就很懂得去建立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信任,逐渐让他们信任自己,看到自己好的一面,最真实的一面,以诚心待人,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就不会有事。
可要是有人专门来恶心你,她也不会白白受了这份委屈,她可以乖巧懂事,但不是逆来顺受,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照苏宸所说,现在夫妇两个的确不需要继续在矿山工作了。
可是,说走就走也不符合规矩,至少应该干完这个月。
“还有十来天这个月就结束了,我们去和管事的说一声,干完这个月不干了,但是说走就走,未免太不负责任,我和你娘知道莞莞的心意了,你回去告诉她,我们做完这个月就回家!”
苏父对待事情也是十分认真的,善始善终,不会不负责任的说不干就不干了。
在这矿山也有几年了,和管事的也熟了,走之前总得和人家打个招呼。
苏宸也觉得有道理,左不过就十来天了,于是他也默认了爹娘的做法。
“那我今天就先回去了,你们做完这个月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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