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娘一脸担忧,“是避疫的药。吴大夫今早刚开的,老太太发了话,人人都要喝,一个都不能落下。”
说罢,说起府里的事情。
原是有个跟着出去施粥的小厮,夜里忽然腹泻呕吐不止,把同屋的人吓得不轻,想起他这几日都跟流民打交道,都以为是染了什么瘟疫,大管事吓得把吴大夫请来了。好在一诊脉,只是吃错了东西,才会上吐下泻。
虽是有惊无险,但也给府里提了醒。陆老夫人就发了话,叫大夫开了避疫的药,还立了规矩,从府外回来的,都要药浴,谁都不许偷懒。
江晚芙倒能理解,瘟疫的确是很吓人的,她没经历过。
但小时候听祖母说过,要是生了瘟疫,一个村子的人,能死得一个都不剩。
她道,“虽麻烦些,但谨慎些,总是不会有错的。惠娘,你跟院里的吩咐下去,都照这么做。”
第119章
第
119
章
保定府衙署,
天还没亮,陆则就出了衙署大门。
他前日才到的保定,只用了一日的时间,
便摸清了保定各处卫所、关卡的情况。
若换了旁人来,没有半月的时间,
多半还是云里雾里的,
但陆则不同。
家学渊源,陆家本就出将才,大梁三百六十二处卫所,
于何处、屯兵几何,总兵何人,
他都能倒背如流。
至于边防关口,大抵没有人比陆家人更精通于此道了。
毕竟旁人不精通,
只是被嘲弄几句,陆家人若不精通,
丢的便是性命,
还有满门的荣耀。
自昨日起,
他便开始布置边防,
从京城带来的精兵,一半用于增援关卡,安稳边陲,
另一半,则被他派去救灾。
一连几日,
皆是早出晚归,
好在也不是一无所获,
昨日一小股蒙古骑兵,
从马水口潜入,险些过了紫荆关口,幸而发现得及时。
他今日去的云川卫,附近的容城和雄县,恰是受灾最严重的地方,云川卫夹在其间,亦受了不少波及,得知陆则来了,云川卫指挥袁云匆匆来迎,见了面便请他进屋,小兵进屋奉茶,袁云开口,“世子见谅,拿不出什么好茶招待,您别嫌弃……”
陆则不是什么娇惯的公子哥,自然不会挑三拣四,“无妨。”
袁云忍不住一笑,打量了坐在对面的陆则一眼,摇头道,“世子还是老样子。昨夜援兵连夜赶来,我就想,以世子的性子,肯定会亲自过来,果不其然,不出我所料。当年宣府一别,不曾想,再见竟是这种场景。”
卫指挥一职,一贯是世袭。袁家世代守着云川卫,这一代便是长子袁云。
戍边清苦,不过袁家在保定,也算得上是最显赫的门户之一了。
两人相识,多少有点不打不相识的意思在里头,当时蒙古联合各部,意欲南下,云川卫去宣府支援,袁云跟着父亲前去。
毕竟是将门虎子,装得人模狗样,但骨子里就是桀骜不驯的,得知自己要听陆则指挥,袁云自是不服。
陆则也懒得跟他废话,两人直接去了比武场,打了一架,把人按到地上了,一拳又没下去,松开手,起身,拍拍袖口的灰。
袁云现在想起那时的陆则,都不禁要感叹,这人年纪比自己小,怎么这么有心计?
没错,就是心机深沉,打赢打输不要紧,顶多丢脸一点,他偏偏打赢你,又不打你,还平静地看着你,语气淡淡地道,“逞凶斗勇,不如留着力气,战场上杀敌。”
袁云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那么丢脸过,他好歹也是被人夸着“虎父无犬子”长大的,活脱脱被衬成个有勇无谋、行事鲁莽的莽夫。
后来上了战场,两人倒是意外配合得很默契,你来我往,袁云刚开始抱着较劲的心思,后来慢慢也服气了,人家还真不是靠着有个好爹、好身世,是真的有本事在身上的。男子间看得惯和看不惯,也就是一瞬间的事。
后来他爹想把七妹妹嫁给陆则,他还帮着美言了几句,只可惜后来不知怎么的,这婚事就没人提了。
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可惜呢。
人现在是陛下面前的大红人了。他们这些武将,最怕的不是蒙古人,而是帝王不知何时生出的疑心。
比如他们袁家,守着云川卫,一年到头能有几次机会进京,连面都见不着,陛下哪里知道你是哪根葱,再有谁参你一本,连个替你说话的人都没有。
像陆则这样得天独厚,自己虽生在武将之家,母亲却是长公主,还有个皇帝舅舅,且皇帝舅舅还很看重他这个外甥,他的存在,足以保卫国公府接下来几十年的煊赫和平安。
当初真要把七丫头嫁给他,现下他们袁家也能跟着沾光了。
袁云摸摸鼻子,心里委实羡慕得厉害。要不是知道陆则已经成亲了,他都想再去扒拉个妹妹出来,主家没有合适的,什么堂妹表妹都行,身份是低了点。但他们袁家的女孩子,给陆则做妾,总还是够的。
要么试试?
袁云觑了一眼对面的陆则,心里动了点心思。
陆则却不知他在想什么,短短寒暄几句,便问起了正事。
云川卫屯兵的数目,是整个保定最多的卫所,其意义之重大,不言而喻。他必须弄清楚,地动给云川造成了多大的损失。
说起正事,袁云也正襟危坐,态度认真起来。
两人从旭日初升的时辰,说到中午,下午巡视了云川卫。等到一切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候了,一行白鹭朝着橘红的晚霞深处飞去。
这对陆则而言,是很熟悉的场景,他曾经在宣府待过几年。
一般屯兵的地方,地势开阔,远离繁华的城镇及县城,清苦而荒凉,宣府也是一样的。
他明明是很习惯的,以前也不曾留恋过京城的繁华,男儿志在四方,他很早就知道,自己是要守着边关的。但陆则看到这一幕,脑海中浮现的却是京城的傍晚。
繁华热闹的街道,如织来往的百姓,马车穿过街道时,顺着飘起帘子的缝隙,钻进来的糕点香味。
那家糕点铺是一对年轻夫妻在经营,卖的最好的是红豆栗子糕。
他不爱吃,但小娘子喜欢,说这一家的栗子用得比别家好,肯定是仔细挑过的,她语气那么笃定,他听着听着,就忘了手里的书看到哪一段了。
然后过了几日,他便又给她带了一包红豆栗子糕。
让他留恋的,大概也并不是繁华的京城,不过是有她在的京城。
回过神,陆则收回视线,朝想留他住的袁云摇头,“不用麻烦,我还是回府衙。”
袁云见状,也就没有留他。把人送走了,看一行人策马走远了,卷起的尘土迟迟还没落下,袁云招手叫了个小兵,“过来,你去趟府里,跟夫人传句话……”
袁家。袁夫人正盯着长女做绣活,听见嬷嬷来传话,说卫指挥派人来了,她叫嬷嬷盯着长女,自己出去了。
“你是说,卫指挥让我接几个堂小姐、表小姐来府里小住?”
袁夫人狐疑,袁云堂妹表妹不少,但也没见他跟哪个特别亲的,这无端端的,又不是过年过节的,把人接来府里小住?“他可还说了别的?”
传话小兵摇头。
袁夫人皱皱眉,便也只好点头,“行,我知道了。”
袁云又折腾什么啊?袁夫人想了一圈,委实没明白自家夫君的想法,索性叫嬷嬷去安排了。
袁家最显赫的,自然是袁云这一支,其他旁支都巴不得能跟主家多来往,别说让女儿过来小住段日子,就是直接过继,他们都抢着答应。
……
陆则回到府衙,进门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保定知府姓沈,倒是个勤勉的,一大早就亲自去指挥救灾,天黑才回来,一回来,就来见陆则了。
保定跟别的地方不同,知府按说是统领全部事务的。但保定的卫所很强势,沈知府一个外来人,压根指挥不动他们,也没那个胆量去指挥。毕竟卫所最主要的是戍边,而非救灾。幸而陆则带来了人,才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所以沈知府就差把陆则,当菩萨供起来了。要不是陆则没点头,他连自己的正院,都想让给他住了。
沈知府把打算寄往京城的急件给陆则看。等他看过、且点了头之后,才收回袖子里,擦了擦额上的汗,小心道,“下官准备了接风宴,不知世子是否有兴致赏脸。世子放心,没有铺张浪费,只摆了一桌,来了同知、通判等人……”
陆则扫了眼沈知府,看他紧张盯着他,顿了顿,点了头,“沈知府安排便是。”
沈知府一听这话,陡然松了口气,忙道,“是,世子放心。”
说罢,才退了出去。
说实话,保定的知府不好当,像袁家等,都很少给保定知府面子。
卫所的事,知府插不上手,但戍边得当,是他们应该做的。
一旦出事,那知府也跟着遭殃,谁让你是一府之长,不找你找谁?
且赶上了这样的天灾,保定知府一派怕是早就吓破了胆,这一顿接风宴,也不是他们求他什么,不过是图个心安罢了。
是夜,府衙设宴,说是设宴,其实也就是摆了一桌。
陆则坐在上首,沈知府等人小心翼翼跟他敬酒,他竟也好脾气喝了几杯,等他们要继续敬,一旁的貌美丫鬟也柔柔上前,要给他倒酒,他便以掌掩杯,淡淡地道,“酗酒伤身,内子不准多饮。”
劝酒的沈知府等人都听得一怔,宴上也是一静,很快那个通判就答了话,道,“是这个道理。”
他说着,几人也都从善如流放下了酒杯。沈知府看了丫鬟一眼,咳了一声,“这里不用你伺候了,下去吧。”
宴散,陆则独自回到客院,进门,就看见他出去前,还空荡荡的桌上,摆了个碧青的荷包,他走过去,拿在手上,摸了摸外头绣的雀鸟,针线很细密,他一看就知道,出自谁手。
甚至,他好像从这个荷包上,闻到了一点淡淡的香,是阿芙身上的香味,很淡。
但他知道,这荷包被常宁从府里偷出来,一路送到保定,哪还有什么阿芙身上的味道,不过是他想多罢了。
但他还是看了一会儿,才慢慢收进怀里,贴身放好。
平时他都会克制自己去想,但喝醉了酒,好像就有点克制不住了,三个月,还是太长了一点。
第120章
第
120
章
国公府
江晚芙正陪着姚晗习字,
小孩儿于念书一事上,实在称不上很有天赋。
且不说那些拗口的诗词,
他记不住,便是遇到笔画复杂的字,他都丢三落四,
不是忘了这一撇,
就是忘了那一点。
江晚芙没法,只好握着他的手,
一笔一划教他,
先生肯定是没有不会这样细致的。
能被府里请来教书的先生,不说学富五车,
大小也是个秀才,
自有读书人的傲气,做的是传道受业的事,打骂当然是不会的,
但罚抄就是很常有的事情了。
把着姚晗的手,
抄完一个字,
江晚芙松开手,
指了指宣纸上的字迹,温和同姚晗道,
“你瞧,
咱们慢慢写,
是不是就写的很好了?做事不要着急,慢慢地来,总能做好的,是不是?”
姚晗看了看宣纸上的字,
有些茫然。他长大的地方,从来没有人跟他说,做事要慢慢地来,什么都要抢,吃饭要抢,喝水要抢,你抢不过别人,死的就是你了。
要是以前,别人跟他说,你要慢慢地,他肯定不会听的,还觉得那人是在害自己。但这是婶娘跟他说的,她不会害他的。
“好了,接下来的,你试着自己写,婶娘在边上看着,好不好?”
江晚芙轻声说罢,看姚晗乖乖点了点小脑袋,心里一软,伸手揉了揉小孩儿的头发。
练过字,纤云就端了小食进来。雪白的江米团子,切成一口一块,滚了黄豆粉。
还有酥脆的桃酥饼、芝麻卷之类的。姚晗一贯是喜欢糕点,拿了江米团子,一口一个,江晚芙倒不饿,只端了碗桂花甜粥,漫不经心地舀着吃。
纤云看自家主子这幅样子,也不觉得奇怪,世子爷这一走,主子面上没说什么。
可她们贴身伺候的,哪里看不出,主子分明是心里惦记得很的。
中午的时候,管事来跟她回禀庶务,忍不住叫苦道,“这封城令不解,咱们府里好些铺子都断货了,就这几日,折了不少银钱。民间也是怨声载道。”
倒也不是难得过不下去了,毕竟跟真正的商贾不一样,国公府的产业,背靠的家大业大的国公府,再怎么样,也不会因为这小半个月的封城,就要关店还是如何,管事这么说,主要还是提前叫一叫苦,免得年底的账出来后,不大好看。他当管事的,总是还要担着责任的。
江晚芙如今跟这群人精,打交道的次数多了,心里面门清,也无需说什么,只道,“这种事,即便是府里,也是没办法的,这些话,你以后就不要说了。你们尽力就好。”
管事得了这句话,很是松了口气,就退下去了。
过了晌午,江晚芙睡了一觉,这一觉睡得有点久,醒来的时候,正是下午日头最好的时候。
金色的日光,从糊得齐整的窗户纸里,穿进来,落在地面上。午后的日光,让人有种懒洋洋的感觉。
她没起来,闭上了眼睛,将脸埋进一旁的枕头里。昨日刚晒过,既蓬松又柔软,但她贪恋的,并不是这蓬松和柔软,而是上面的味道。
其实已经很淡了,毕竟陆则都走了小半个月了,洗过晒过,哪还有什么味道啊……
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小的时候,她有这么黏人吗?好像是没有的吧?她是姐姐,很小就知道照顾弟弟了。
江晚芙努力回忆了一下,实在想不起来。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时候,姑且算没有吧。
她好像从来没有这么依赖一个人过。但这也不能单纯怪她的,谁叫陆则这样好的。
除了刚开始,两人还在磨合的日子,她战战兢兢过些时日,其他的时候,他一直将她护得很好。
明明是高嫁的,出嫁的时候,她心里都做好了最坏的准备了。
比如他后悔许她正妻之位,比如府里人的刁难和为难。
比如旁人的轻视,可是她嫁给他之后,他从来没有让她委屈过。
不能再想这些了。
江晚芙忙坐起来,叫了惠娘,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把上个月月末送来的账目,清了一遍,期间明思堂的丫鬟来了一趟,给她带了话,说裴氏想请她和陆书瑜过去吃茶,日子就定在明天。
妯娌之间,你来我往,是常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