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他话多,也烦人,但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
傅斯城喜欢打乒乓球和羽毛球,羽毛球尤其拿手。
学校里有女生甚至因为他打羽毛球时的身姿而迷上他,当其他班的女生拿着告白信来让我转交给傅斯城时,我才知道他在学校里多少算是有些魅力的。
我还记得,当时他以为是我给他写了信,接过信时得意极了,对我说着什么“写信果然像你的风格”这种话,他脸都要笑烂了。
我也没反驳什么,给完信后就自顾自地13看起了书。
他像蝉一样闹哄哄地在一旁拆信封,看了内容后就渐渐安静了下来,刚刚那股得意劲完全换成了另一种情绪。
“原来不是你写的啊?”
他在一旁用有些轻描淡写的口吻说着。
虽然他说出的话似乎透露着对我有意思,但我知道那不过是一种调侃,我确信他对我有着朋友该有的好感,但那绝非恋爱一般的感情。
也就是说,他当时还没有喜欢我。
他对我越大方越是笑得无所顾忌越是说话不带脑子,我便越确信他对我只有非常纯洁的友情。
在我们成为同桌一个多月后,傅斯城突然叫我教他语文,尤其是作文。
原因是什么我没有问他,但我得看出来他是认真的。
作文这种东西其实有一定的技巧,但技巧常常是死的,古板呆滞,实在没啥意思。
因而我也不刻意教他什么,只叫他先多看一些文章,然后尝试着写一写,再拿来给我看,我最多给些意见。
作文必然是多读才能写好的,短期之内不会有太大起色。
打个粗俗的比喻,就是“水喝多了尿才会来”。
当然,这句话是傅斯城跟我说的。
我当时首接无语住了。
但他话糙理不糙,明白我告诉他没有捷径可走的道理。
我跟他说只有脚踏实地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地慢慢积累知识,才